9月10日,不仅是教师节,也是“世界急救日”。那天,央视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近日表示,要将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从第三类医疗器械分开,单独予以分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指必须由专业医务人员才能操作的医疗器械。将AED从中分离也就意味着,经过急救培训的非医务人员使用,也不会有法律障碍了。
在急救医学已有这样的共识:当一个人出现心跳骤停等威胁生命的紧急情况时,最可能提高他生存几率是掌握专业抢救技能的第一目击人。而以心肺复苏(CPR)和除颤为核心流程的基础生命支持技术(BLS)是抢救心跳骤停患者最重要的手段。而CFDA将放宽AED的使用限制,可能为将来公共院外急救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奠定基础。
但说实话,国内在公共院外急救方面和国外存在着巨大差异,而港澳台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在这方面和西方国家较为接近。那么差距到底在哪里?界哥以美国为参照和大家分析一下。
中国心跳骤停抢救成功率极低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54万人死于心源性猝死,而这个数据背后则是我国心跳骤停院外抢救极低的成功率。在我国,院外抢救心跳骤停的成功率最高不超过3%,而美国这一概率可达到三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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