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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 | 发布日期:2022-10-0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活动的通知》(国健推委办发〔2022〕4号),选树群众性自救互救典型人物,宣介感人事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2022年度“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精神,通过选树典型人物、宣介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弘扬“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的文明风尚,推动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寻找标准

寻找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2. 实施过群众性、非职务性应急救护行为(以下简称救护行为)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红十字志愿者、救护师资、工作人员等。

3. 救护行为发生在近五年内(2018—2022年),施救方法得当,成功挽救生命或减轻伤害。

4. 救护过程具有典型传播意义,救护行为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影响积极。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推荐。9月30日前,各省(含铁路系统)红十字会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集、共同推选3名“最美救护员”候选人并完成公示,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送候选人名单和经核实的相关报道素材(文字、视频、照片)。

(二)网络展示。10月15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开设“寻找最美救护员”专题网页、专栏等,深入报道候选人事迹,展播相关视频。

(三)审核评定。11月20日前,按照“施救科学、成效明显、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原则审核推选情况,结合媒体报道的其它优秀案例,形成初选名单;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十大最美救护员”并公示。

(四)结果发布。12月,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度“十大最美救护员”名单并宣传其事迹。

(五)宣介传播。从9月开始,各级广播电视台和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节目中推出“寻找最美救护员”专题报道,及时播出(推送)本次活动相关消息和新近发生的救护行为;各级红十字会和卫健委通过其他媒体开展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开展“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扎实做好宣传选树工作。

(二)严格公示审核。各省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候选人公示和材料审核工作。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必须真实,严禁虚构、杜撰,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并通报责任单位和个人。

(三)注重社会动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为保护人民生命,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人:白世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宣传处)

电  话:010-84025890-5034

邮  箱:xuanchuanchu@redcross.org.cn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