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试点建设 > 政策文件 > 正文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 | 发布日期:2022-10-0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组织的重要职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为基础,以应急救护师资和救护员队伍为骨干,以易发伤害行业、领域和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为依托,全面实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充分发挥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程度,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救护员队伍,力争实现意外伤害和突发事件现场都有救护员施救的目标,为保护生命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着力发挥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主体作用,以实际行动打造“救在身边”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群众性、公益性原则。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社会风尚,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增强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群众性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改革完善应急救护培训与服务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拓展覆盖面,提高转化率,着力提升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融入“大卫生、大健康”体系,着力构建开放协作工作格局,形成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工作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程度有效提升。到2022年,全国取得救护员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1%,到2030年不少于3%;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中小学教职人员师生比例不少于1∶50。

——应急救护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国统一的标准化应急救护教材与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备,应急救护培训模式不断丰富,“互联网+应急救护”深入推进,救护师资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救护员队伍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主体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应急救护服务阵地不断完善。到2025年,全国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增加300个,城乡“博爱家园”项目扎实推进,社区红十字服务站、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博爱校医室、公共场所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AED等救护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各自功能有效发挥。

——现场救护能力显著增强。以社区、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为重点,群众性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救护响应能力显著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护有序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护服务覆盖有需求的旅游景区、重大体育赛事、重大活动、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应急救护科普宣教力度。将应急救护科普宣教融入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纳入精神文明和卫生健康创建活动,纳入德育和素质教育内容,大力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志愿者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策划宣传。推广全国和区域、行业应急救护大赛、知识竞赛、应急救护示范单位等群众性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公众知晓度、参与度。

(二)扎实推进应急救护“五进”行动。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融入城乡社区红十字服务内容,扎实推动“博爱家园”项目落地,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精神,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重要内容,融入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推动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全员培训取证。推广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生军训课程,倡导高职、高校学生全员培训取证。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应急救护培训普及行动。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安部、交通部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红总字〔2006〕50号)精神,支持公安民警、机动车驾驶员、客运乘务人员全员培训取证。

(三)积极推动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6〕2号),注重“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常态化”,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建设。救护培训基地可与当地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市民安全体验基地等相结合,也可与学校、医疗机构等单位合作共建,重在发挥安全体验、救护培训、科普宣教、教学实践等综合示范功能。积极推广在机场、车站、码头、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置红十字救护一体机、AED,因地制宜建设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博爱校医室、社区红十字服务站,逐步形成红十字应急救护服务设施网络。

(四)大力发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伍。按照“阵地+救护员”模式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实现“有阵地必有志愿救护队”。推广救护培训取证与志愿服务注册相结合,积极发展救护志愿者。贯彻执行《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试行)》,选拔热爱和志愿投身红十字事业,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者进入师资队伍。开展救护师资星级评定,完善考核与奖励激励机制,培育优秀师资团队。抓好持证救护员继续教育,保持队伍专业度和稳定性。推行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全员培训取证,增强现场救护能力。加强应急救护演练和实战,积极参与马拉松赛事及大型活动辅助救护服务,参与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救护志愿服务,参与2022年北京冬奥会与冬残奥会、杭州亚运会与亚残运会等救护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教材和课程建设。贯彻执行《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工作手册》,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国应急救护培训资源库,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课件,丰富培训内容,满足各行业、各领域、各层级受训需要,适应教学与自学、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布等参训受训需求。积极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国家标准认证、国际认证,提升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六)加快应急救护信息化进程。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数字红会”“网上红会”内容,开发全国应急救护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救护师资数据库、救护员数据库,实现师资和救护员信息化管理。推出“网上培训”“掌上培训”系统,实现学员网上报名、在线学习、理论测试、网上取证。积极探索、有效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VR)”等技术,创新情景教学和实操测试模式,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护培训的普及性和便捷性。推广救护员定位呼叫、适时响应机制,增强现场施救能力。

(七)建立应急救护工作褒扬机制。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红十字示范校、红十字优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内容,加大对优秀救护员、救护师资、救护模范单位表彰力度。深入挖掘宣传群众性自救互救典型人物事迹,积极推荐参评“见义勇为奖”等评选表彰,树立一批“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示范典型,提升“救在身边”品牌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应急救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核心业务抓实抓好。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将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纳入备灾救灾与应急响应体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要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和工作协同。

(二)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红十字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在总会统一领导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负责研发应急救护培训教材和课件,开发维护应急救护信息平台,加强行业指导,推动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省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应急救护工作专家组,为本地应急救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为国家级师资库提供人才储备。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保障科普宣教和群众性、公益性培训支出,保障应急救护工作有序开展。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列入受训单位培训预算、加强社会协作等,动员各方资源扩大经费来源。各级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机构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等有关规定,核算培训成本,依法依规收取培训费用,支持应急救护工作开展。

(四)加强评估督导。总会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督查。全国建立应急救护培训督导员制度,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监控与督导。省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工作督导,定期评估本地应急救护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应急救护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