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有激励政策的基本情况
(一)将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纳入地方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我省实际,2001年实施了《贵州省献血条例》,明确提出在贵州省内献血的献血者享受“累计献血400毫升献血者本人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配偶、子女、父母可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的优惠政策。同时,无偿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及配偶在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用血,推动了我省无偿献血有序发展。
(二)积极开展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
高度重视对献血者的关心激励,各地采供血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内相关无偿献血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开展无偿献血者表彰奖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用以奖励20次以上自愿无偿献血者。今年,我委已将符合条件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名单(2020-2021年度)报送给国家卫生健康委,其中终身荣誉奖235人,金奖1061人 ,银奖2222人,铜奖6065人,全省合计10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