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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历史沿革

【来源:百度百科 | 发布日期:2022-10-09 】

1894年,甲午海战后,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始在中国大陆传播。

1904年2月,为救护中国难民,上海海关道沈敦和等人出于义愤,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这是中国最早的和红十字有关联的组织。

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约大臣吕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等人在上海邀请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协商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1907年,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清政府灭亡。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

1912年1月,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

1919年7月,加入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1933年,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先后隶属内政部、军委会和行政院领导。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秘书长胡兰生等七人,于1950年组成代表团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中央政府决定:鉴于红十字会的特殊性质及历史状况,采取改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搬迁北京,现有总会职工除不愿赴京者外,全部留用;总会所有资财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处理;将北京东城区干面胡同22号房屋(民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旧址)腾让出来,作为总会迁京后的会址。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实际为新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事宜。会议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改组报告,并亲笔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1961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从1950改组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10多年间,中国红十字会按照自身的性质和任务开展工作,在刚刚成立的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外交事务中发挥了特殊作用。

在国际上,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1950年9月5日电告红十字会协会,并派代表参加第21届理事会。1952年,我国政府外交部长宣布承认1949年修订的日内瓦四公约,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刚刚起步的中国红十字会被极左思潮冠以“封资修”的帽子而受到批判,各级红十字组织机构被撤消,总会大部分工作人员调离或被下放到干校,中国国内工作被迫停顿达10年之久。

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国务院以63号文批准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中国国内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各级组织相继恢复,各项工作渐渐走向正常,开始走上发展壮大的道路。

19792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19855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重点在中国国内;中国红十字会是全国性的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是政府的助手;首次提出要把中国红十字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红十字会。

19902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开始酝酿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10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主席令公布施行。

19944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当选为会长,国家主席江泽民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199771日,香港红十字会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分会。

1999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云当选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国家主席江泽民继续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19991220日,澳门红十字会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分会。

19991229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经报请中央编委领导批准,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理顺了总会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

2004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彭佩云当选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0910月,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当选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继续受聘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155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当选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聘请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1862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十届五次理事会聘请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201993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京闭幕。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聘请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